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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申請作業上路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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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7/29 上午 10:21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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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署於99年5月6日正式公布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作業要點」及「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先導期申請作業規範」,同時開放「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」申請作業,歡迎各界踴躍申請。申請所需的表單與範例下載。
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先導期自即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,廠商於先導期間檢具完整文件並提出申請者,免繳交審查費及證書費,惟證書有效期限為100年12月31日。
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一、目前申請方式得直接以書面方式提出,以節省行政作業的時間;請下載產品碳標籤證書申請表單,完成書面化資料,另自99年5月10日起開始進行電子化資料的建置(建檔過程須上傳產品照片)。
二、申請書面文件填妥後,請一式三份送至社團法人台灣環境管理協會產品碳足跡標籤計畫收(台北縣新店市23145寶橋路48號6樓之1),依照申請書附件之順序,由上而下,整理齊全,以迴紋針夾於右上角(切勿用訂書機),平放入牛皮紙袋內(切勿摺疊),並掛號寄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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